《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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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经济和 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在推进赶超发展、加快浙中崛起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中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两新”组织党组织是推进党在“两新”领域发展的基本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动“两新”组织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相比,我市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仍有不少差距。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有效实现党的领导、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动赶超崛起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基础组织建设年活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二、明确功能定位,正确把握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两新”组织党组织是党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在“两新”组织的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两新”组织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两新”组织得到贯彻落实;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把职工群众团结咱党组织周围;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两新”组织和谐稳定;建设“两新”组织先进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组织覆盖;深入开展五星达标活动,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3年的努力,确保80%的基础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使“两新”组织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在“两新”组织中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着力扩大党建工作覆盖,进一步夯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

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首要任务是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按照“应建尽建”和“立体覆盖”的要求,认真抓好“两新”组织党的组织组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认真抓实规模以上“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规模以上“两新”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各地要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督查,及时消除组建工作空白点,确保单独组建目标落实到位。

2、切实抓好规模以下“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固定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要有党员。有3名以上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如所属党员素质较高、工作基础较好,应通过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补足3人单独建立临时党支部;其它党员不足3人的,可建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上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兼任。科学合理确定联合党组织所辖“两新”组织数,对隶属过多的要及时调整。工商、民政等注册登记部门,要按照谁登记、谁监督的原则,在“两新”组织进行登记和年检时,了解其党员数量和建立党组织情况,发现符合建党条件而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及时通知属地“两新”党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大力推进立体化覆盖。对量大、分散的规模以下“两新”组织,要按照地狱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通过区域联建、周边挂建、楼宇共建等形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按照行业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党组织,实行行业化覆盖;对一些产业化程度高的“两新”组织,可通过编组共建、龙头企业带建等方式,实行产业化覆盖;对员工素质较高、工作地分散的“两新”组织,要积极探索网络建党,实行网络化覆盖。

4、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大“两新”组织党员发展力度,及时把生产一线职工、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发展成为党员。认真落实“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公示、联合把关”的要求,做好农民工党员发展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排摸工作,按照“不论隶属、亮出身份、编入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引导和督促每一名流动党员亮出身份,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两新”组织党员要通过佩戴党徽、纪念章,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等形式亮明身份,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5、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对因条件不具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即有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有入党积极分子,或有群团组织,或有每年一次的业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对没有党员的、有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的、有党组织但作用发挥较弱的“两新”组织,要选派指导员帮助开展工作,要按照“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要求,确保未建党组织的企业都有指导员联系和指导。

  四、全面开展“五星达标”活动,进一步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开展“五星达标”是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总抓手。要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五星达标”活动,着力推进“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1、把握评星定级的具体标准。评星定级是将“两新”组织党建的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两新”组织党建的标准化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三个工作体系。一是组织建设工作体系。选优配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关爱困难党员、党务分开、党组织换届等系列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落实到位。实施双述双评制度,“两新”组织党组织要结合企业年会等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党员职工群众报告工作并进行述职评议。二是发挥工作体系作用。围绕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在“两新”组织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效工作制度,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建立党组织引导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租用的有效途径,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倡导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党建微博、网上论坛等,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三是领导保障工作体系。建立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经常性联系沟通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引导企业主支持党建工作,建立各种有效工作制度,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场地等各种便利条件。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活动经费可列入管理费税前列支,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活动经费应在组织的《章程》中明确作出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两新”组织,以党员贡献奖励等形式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发放工作津贴。

2、大力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晋位升级。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整改提升、晋位升级。要分类指导,在五星、四星党组织中实施示范工程,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培养树立典型,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打造党建品牌;在三星、二星党组织中实施提升工程,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全面提升,力争进入先进基层党组织行列;在一星及以下党组织中实施转化工程,重在解决问题、整顿转化。县(是、区)两新工委要分别制定三项工程的实施计划。

3、制订并落实五星达标的争创计划。各类星级的党组织都要制订五星达标活动的争创计划,要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分别制订巩固提高、提升赶超、整顿转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争创计划要突出达标的要求,一是明确标准,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查找突出问题,找出差距与不足;二是学标杆,开展五星、四星党组织结对帮扶一星、二星党组织的活动,引导基础党组织自觉想标杆看齐、向标杆学习;三是定目标,明确本年度创建目标,落实工作举措,努力争取升级移位,形成“两新组织党组织你追我赶、群星争辉的生动局面。两新组织党组织五星活动的争创计划要报上级党委审定,并报县级两新工委备案。

五、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县、乡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抓实抓好。

1、进一步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各县(市、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的要求,建立“两新”工委,配强配齐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单设“两新”组织党建科,落实好编制、人员,并实行实体化运作。组织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发挥好协调作用,各委员所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乡镇、开发区要建立“两新”党委或其他“两新”组织党建领导机构,负责当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2、及时理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工作体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活动开展、有利于促进“两新”组织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两新”组织的实际规模、发展前景、党员人数等因素确定隶属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织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其中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可由“两新”工委和当地党委实行双重管理,也可由“两新”工委直接管理;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直接管理、依托行业协会党组织管理等3种模式确定,其中规模较大、影响较大的,由“两新”工委和有关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也可由“两新”工委直接管理。

3、进一步健全“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可从留存党费中按照5%——10%的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两新”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回给“两新”组织党组织,以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一次性补助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津贴制度。单独组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有条件的要建立比较规范的活动场所;条件暂不具备的,可利用临近“两新”组织或区域性党员服务中心开展组织活动。

4、进一步落实“两新”组织业主政治安排和评先选优征询制度。要把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程度作为评价其在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建立党组织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推荐业主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以及评优评强、评审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推荐和评选时,承办单位要征求市、县委“两新”工委的意见。

                                    中共金华市委

中共金华市委新经济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